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正式上路

▼ 更新:以下的內容皆為啟用當時的資訊,日後產生的任何變化請參照交通部或遠通電收的公告。

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﹝ETC﹞於今天下午正式啟用,在此列舉出幾點重要相關資訊:

  • 購買卡片時需要押金 200 元。
  • 退卡時將會收取手續費 50 元。
  • 儲值時規定每次最低金額為 500 元。
  • 使用聯名卡儲值需付手續費 7 元。
  • 每次的過路通行費是 40 元。
  • 扣款不成功將支付 13 或 45 元的催繳工本費。
  • 進入 ETC 車道須減為時速 40 公里,否則將處罰新台幣三千元。
  • 誤闖車道將處罰新台幣三千元。

說實在的,除了尖峰時段之外,使用 ETC 車道能省多少時間?而且還要事先購買昂貴的機上盒,通行費又沒有折扣,再加上可能產生林林總總的一些費用,這樣算下來真的划算嗎?勸各位還是等一等吧!根據交通部的規定,遠通電收若在上路後一年未能將使用率拉到 16.3 %,則每天罰款 50 萬元。所以各位若能忍到一年之後再來決定是否申辦,或許可以享受到比較合理的價位吧!

另外就是扣款的問題,雖然業者宣稱系統扣款成功率可達 99 %,但你若不幸成為那 1 % 的使用者,還可能要額外負擔扣款失敗手續費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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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

  1. 光是電子收費還比人工貴這一點,就很奇怪了..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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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近日新聞負面報導ETC..
    讓我思索
    其實有很多政策的實施
    並不是單純的便民
    而是一種醜陋政治與經濟的牌桌賭徒
    私下協定了某些利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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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台灣的BOT案幾乎沒有一個像樣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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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我一直認同使用者付費的觀念
    所以使用高速公路必須付費 也勉強接受 即使它收費30年了 早就回本了

    問題是 以ETC為付款機制是政府指定的一種方法
    既然是如此 就沒有理由要求使用者付機器及安裝的費用
    至於以快速通過這樣的訴求 也是不像話
    使用高速公路付費 同樣是錢 憑什麼不用ETC的就得比較慢???
    說穿了 就如同莫兄說的
    真是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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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我突然有個想法
    政府可以把車牌搞成電子感應式
    就可以把人工收費及ETC同時廢除
    然後每個月寄一次帳單
    省時又省力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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